2025

06/18

16:05

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共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516日至6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927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反馈意见精神,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我局重要政治任务,紧密配合、倒排进度、确保时效,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领各科室负责同志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通过领导带头,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任务、细化措施。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反馈意见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机关各科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3,逐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对反馈意见实行明确专人、限时改进。针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通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到位,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不够有力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

1)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统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学习内容、形式、人员范围等方面提出意见党的二十届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篇目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14次,中心组成员围绕主题开展交流研讨7次。二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作为干部职工首学书籍制定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将市委十一次、十三次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制定责任分解方案,督促科室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完成情况,定期督促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及时召开全市城管系统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印发2025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不够到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照明设施巡检力度,构建快速响应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市级处理照明故障1.5万余处,督促各区整改问题1万余件,确保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二是组织开展秋季道路集中整治,累计治理道路病害10177处,修补面积22.9万平方米。冬季开展道路应急修补,督促维护单位建立15人的应急队伍,储备沥青冷补料20吨、水泥沙子10吨、井盖20套,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在24月气温回升道路病害集中爆发及时开展春季道路集中修补,编制《2025年快速路道路桥梁城维费指标分解》,将60%资金用于道路维护。三是组织用热户、供热单位召开座谈交流会1次,累计开展夜间入户测温540户。四是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准入工作事项清单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宣传进万家活动编写幼儿、小学、中学3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举办全市垃圾分类培训班,1000余名从业人员受到教育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融合组织引导各区(县)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超等活动30余次,宣传教育2万余人,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

32021年以来“12345”平台受理城管工作相关投诉数量较多,市城管局协调解决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2024支付电费1433.56万元,2025年实现按月支付,确保照明设施持续稳定运行。二是组织召开12345热线专题工作推进会10余次,党组专题听取汇报1次,制定印发12345热线群众投诉办理工作方案,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线上、线下同步关注办理,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处。三是对各部门对接办理12345诉求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掌握各个流转环节,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对诉求办理情况适时督办,定期通报。四是在做好市级部门直管工作的同时,指导督促区(县)城管部门做好属地诉求办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满意度。

2、人民至上的理念树的不牢

1)供热质量与群众期盼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供热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1次。二是及时调度燃气和供热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情况,制定采暖期供热保障工作方案,草拟供热市场整合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供热整合;制定印发供热行业服务评价细则,指导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对供热诉求较大以及供热服务存在突出问题的4个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和12家供热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化日报、周报和月通报制度,每日对供热运行和供热投诉进行分类分析统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做好供热服务保障工作,本采暖期对全市供热投诉处置情况通报3

2)市政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照明监测实施办法、照明行业监测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加强与各区(县)及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新建道路照明设施移交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路政巡查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31,增强路政巡查人员业务能力。完善《乌鲁木齐市城市快速路巡查方案》,及时调整巡查方式,对所辖快速路及各中队巡查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细化重点路段及一般路段的巡查线路。细致有效的开展巡查工作,确保道路桥梁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解决。人员和车辆向巡查一线倾斜,将4辆路政线路巡查车辆增加至7辆,切实提高快速路巡查能力。细化完善城市快速路道路桥梁病害养护修补计划,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车辆,春季道路集中修补时将维修班组由2组增加至6组。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定专人紧盯抖音、头条、快手等媒介反映城市快速路各类问题,力争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三是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3,研究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印发《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动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四级联动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形成工作合力。

3)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进缓慢,有名无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对6个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情况联通统一接入自治区“运管服”平台。综合考虑便民需求,结合行业需要拓展平台应用功能,编制乌鲁木齐市运管服平台技术方案。二是将智慧照明监控系统平台整体部署至曙光云公共停车场视频监控系统老旧模拟视频监控摄像头更换为数字高清监控摄像头,完成全量调试,同时对系统中包括服务器、存储、平台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等全部国产化替代,将其部署至中国移动IDC机房。三是暂停使用停车场管理和信息服务平台,并对数据进行了全量备份。

3、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正确履职担当不够

1)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法考法,2024至今36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开展了任前法律考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5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尊崇法治、践行法治。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围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专题授课和综合培训相结合方式,对街道(乡镇)开展执法赋权法治工作专题培训1次,行政强制法专题授课2次,行政复议法培训2次。开展年度行业执法案卷评查3次,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抽取上年度部分处罚案卷进行交叉互评,现场反馈问题。对典型问题、争议疑难点开展指导讨论,通报结果。三是通过案卷查阅、座谈汇报等形式对高新区、经(头屯河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米东区城管局及乌鲁木齐县执法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调研指导各1次,组织区(县)召开败诉案件复盘会,对败诉案件办理、诉讼过程全面复盘,从客观、主观两个层面入手,分析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依法审批户外广告工作长期停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围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等内容,每周二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1小时,截止目前集中学习34次。二是完成高新区、米东区、沙依巴克区、经开区(头屯河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审核,制定《乌鲁木齐市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进场交易工作指引》,积极推进户外广告进场拍卖等设置权出让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工作,截止目前开展户外广告审批8处。三是对全市八区一县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设置及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专项抽查,发现问题231处,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全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摸底,建立底数台账,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大型户外广告设施2496块,正常使用2466块。

3)执法案件督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全完善案件转办、督办案件统计制度,强化案件办理质效督导,实时掌握区办理进度,督导区限时办结及时回复案件办理情况。二是召开全市城管执法调度会,对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组织41围绕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T4机场区域道路扬尘污染等执法工作现场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4)城市管理配套法规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推进行业立法,成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司法、市监部门审核通过2024125日由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于202511日正式实施

5)执法行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城管执法调度会5次,对执法行为规范相关制度进行再学习,对落实制度进行再要求,个别区城管局对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斗气车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纠正其错误行为,要求其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召开干部职工警示大会,对干部职工进行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让干部职工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加强配备执法设备力度,全市一线执法人员现已配备执法记录仪273部。

4、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差距

1)推进消除雪莲灯安全隐患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竞价方式完成设计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服务采购工作。二是召开项目推进会4,研究项目开展事宜,跟进进展、督促落实。三是雪莲灯安全隐患整治期间,每天委派1名甲方代表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把控,目前已更换雪莲灯灯具494套,安装测风仪25套,对其余雪莲灯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加固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二是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治理,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80次,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场所225家。三是制定印发《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方案》,制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人员不足及发现隐患能力不足问题。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燃气、环卫作业等安全专题培训15次,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督促京环公司对所有进场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告知并签订入场安全告知书。在各垃圾转运站磅房入口张贴《进场车辆安全告知书》和监督电话,在卸料平台位置张贴各类安全标识,有效遏制违规作业现象。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较为突出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折扣

1)落实党风廉政设责任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两级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0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次,审议通过《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二是加强内部廉政防控,全局梳理廉政风险点254个,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459在重大节假日时,通过局长办公会、下发通知、短信提醒等形式开展节前廉政教育,例行节中自查,适时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各类节前警示教育40余次,发送廉政短信1300余条。三是运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2024年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6加大纪检人员力量,安排2名专职干部从事机关纪委日常工作四是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完善专人负责制,建立派车单制度,抓好车辆日常管理。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违规发放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编制相关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组织3家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准确清查违规发放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及时清退上缴。二是加强财务人员教育管理力度,制定财务人员交流学习计划,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党组会议决议大额资金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1万元。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

2)公车私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6人次,典型案例通报14场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1次,直属各单位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65场次二是建立公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派车台账。充分发挥一把手头雁效应,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用车。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纪问题零容忍,严肃监督问责,对违规用车的1名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有差距

1、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1)落实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梳理规范党组会议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会议流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不断提高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办会质量、议题质量。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13处,及时提醒督促直属各单位修订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全覆盖核查1三是优化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题申报2明确规定直属事业单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须由局机关对口科室前置审核把关,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2)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议事范围、程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决策、科学决策。二是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支出审批程序、限额标准等内容,财务审批进一步规范。三是根据“四不直接分管原则”要求修订《市城管局资金支付审批表》征求意见后,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重大事项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全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结合城管实际,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着力解决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聚焦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督促直属单位修订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全覆盖审核检查1有效促进各单位议事制度规范执行。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违规推荐、轮岗交流使用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等规章条例,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专题学习3次,组织系统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专题培训1次,15名干部受到教育。二是建立防止违规推荐、交流干部长效机制,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6次,职级晋升1,听取局派驻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意见建议7三是建立立案调查事项三方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监督执纪部门反馈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汇编形成干部人事事项不得事项清单集,适时看、随时学,使其成为党组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的把关指南。

2)长期借调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借调干部管理最新要求,组织开展借调干部管理办法集中学习1明确借调干部新程序、新要求。二是在局系统开展借调人员情况自查2次,及时更新借调人员管理台账。三是及时提醒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工作岗位清理借调手续不规范、借调期满等借调人员6。严格履行借调手续,对未经批准借调干部帮助工作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3、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市城管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建设重要内容1二是研究制定《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三级五岗党建工作责任。以五个好党支部创建为抓手,先后2次深入基层党组织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反馈各支部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召开党建工作例会2场次,聚焦党建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交流学习。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市停车场服务中心完成支部委员补选工作。

2)非党员参与支委会议议题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市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支委召开专题学习1次,强化督导、规范执行。二是认真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机关纪委列席直属单位党组织会议制度(试行)》巡察整改以来,机关纪委列席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会议30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够彻底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2次。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巡察整改推进落实机制,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2次,及时掌握巡察整改进度。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市城管局党组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压力传导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集中制,巡察整改以来,党组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项。二是认真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组织系统10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保密知识专题讲座2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三是制定《2024年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行动计划》按照先机关,后社会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要求,指导督促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45个,在中端推动落实分类运输和末端分类处置,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大城市排名已跃升至第档第27名,位列成效显著城市行列。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围绕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专题培训2次,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程序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全面梳理已竣工未履行招标手续及签订合同项目,根据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依据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已竣工未履行招标手续及签订合同项目进行审计结算,以审定结果为依据,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程序再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的解决途径,对项目主体责任单位2名中层干部进行处理主动协调对接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召开专题推进会2,督促责任单位及施工、监理尽快完善项目资料,向市政府申请审计资金。三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12022年快速路应急外包项目进行财务审计,与劳务公司签订《档案整理工作外包协议书》,由劳务公司无偿提供一个月的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合同文本审核机制,在今后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规范表述车辆设备折旧费,力求合同文本表述规范,不产生歧义五是修改完善工程建设、信息化项目管理两个“办法”,扎紧项目管理制度牢笼。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整改工作常态化。二是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举一反三,确保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提升巡察成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发扬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推动首府城市管理工作走在前、做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00037;电子邮箱360173120@qq.com

中共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618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