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7/19

15:12

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乌鲁木齐市启动户外广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1年,为迎接第一届亚博会召开,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市委《关于做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会议纪要(二)》(乌党办纪〔201119号)关于“对2011年新办户外广告审批手续予以冻结”的要求,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审批手续暂停办理,全市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自2014年起,市城管局每年以正式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户外广告审批,但均以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未达到效果通知市城管局继续暂停审批,开展整治。

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停办后,因缴费所需非税号作废,至今未收取任何费用。多年来未收缴任何空间资源占用费,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基于此,市城管局根据《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乌政发〔20212号)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乌鲁木齐市启动户外广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3.《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公共场地及其空间设置户外商业、公益广告设施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取得设置权;利用非公共场地及其空间、建(构)筑物以及公共交通工具设置户外商业、公益广告设施的,其业主或者管理者可以通过协议委托的方式,进行设置权的统一拍卖

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乌政发〔20212号)要求:“市、区(县)属公共载体经营性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事项,纳入特许经营权出让范围,广告资源需在合法合规下经营。

制定的主要过程

2022年至20235月,市城管局对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其他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情况,研究形成初稿征求各单位、各区(县)意见采纳合理意见后,59吕辉斌副市长组织会议《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市城管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518日吕辉斌副市长再次组织会议《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市城管局再次对内容进行细化。616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627日结束。74日,市城管局组织7名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实施方案通过评审。75日,市城管局致函市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时间为7个工作日,712日,市司法局完成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717日,市城管局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审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下发执行。718日,市城管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审查。最终定稿后于719日印发实施,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制定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20246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设施更加规范、有序,城市空间品质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成立市区两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部门职责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做好设置权出让和审核工作,开展规范整治,加强批后监管。

部分工作要求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宣传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