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1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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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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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地方海事、农村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承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保障国家重点物资道路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军事和抢险救灾物资等运输有关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指导乌鲁木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7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投诉举报受理科。承担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统计、考核等工作。

3.法制督查科。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以及法治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的现场纠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

4.执法协调科。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5.工程质量监督科。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6.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派出机构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

2.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

3.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米东区分局

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山区分局

5.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沙依巴克区分局

6.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水磨沟区分局

7.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达坂城区分局

以上7个分局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及经费形式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当副县级,列事业编制230名 ( 管理岗位230个) , 其中:领导职数5名( 副县级2名、正科级3名) ,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7名、派出机构领导职数2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另核定工勤岗位控制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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