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0/2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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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河(湖)长制体系,依据我市《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市级负责河流(湖泊)河(湖)长的通知》(乌河(湖)长组发〔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人员变动,结合我市实际,对乌鲁木齐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市级负责河流(湖泊)河(湖)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市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
(一)市总河(湖)长
何忠友 |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 |
(二)市副总河(湖)长
牙合甫·排都拉 | 市委副书记、市长 |
马志军 |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兰慧宾 | 市委副书记 |
李 斌 | 市委常委、兵团第十二师党委书记、政委 |
杨文光 |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
隋 荣 |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副书记 |
吴 勇 |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
木合亚提·努尔木哈买提 | 市委常委 |
吴 峻 |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
李 刚 | 市委常委、天山区委书记 |
李一磊 | 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吕辉斌 | 副市长 |
二、市级河流、湖泊河(湖)长及副河(湖)长
(一)乌鲁木齐河
河 长: | 牙合甫·排都拉 | 兼 |
副河长: | 吕辉斌 | 兼 |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乌鲁木齐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二)柴窝堡湖
湖 长: | 吴 峻 | 兼 |
副湖长: | 曹 斌 |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湖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成员单位:达坂城区,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柴窝堡湖湿地管理处。
三、自治区级河流市级河段长及副河段长
(一)头屯河(乌鲁木齐市河段)
河段长: | 待 定 |
|
副河段长: | 侯 咏 | 副市长 |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成员单位:乌鲁木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二)白杨河(乌鲁木齐市河段)
河 段 长: | 木合亚提·努尔木哈买提 | 兼 |
副河段长: | 苗成德 | 市政协副主席 |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达坂城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成员单位:达坂城区。
乌鲁木齐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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