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15
18:45
来源: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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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琪代表:
您好!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所提的《关于在城南区域增加规划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乌鲁木齐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对提案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污水处理厂现状
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排水体制为不完全分流制(即雨污合流制),城市排水依地势由南向北汇流,分为八大排水系统(河东、河西、水磨沟、头屯河区、城北新区、米东区生活污水、米东区化工园、河马泉新区),污水管网总长度2794公里,覆盖全市545平方公里、服务全市408万人口。
(二)我市再生水利用情况
2024年全年城镇污水处理总量2.7亿m³,再生水回用量1.28亿m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7%,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工业生产5538万m³,城市杂用、绿化及景观环境7315万m³。
二、再生水利用受限原因分析
再生水利用受限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市南高北低的地势造成现状污水厂主要分布在城市北部,用户多数在南部,再生水利用大多需通过管道加压,导致再生水利用成本高;二是再生水与自来水未形成良好的比价关系,加之再生水利用政策体系不健全,造成利用激励机制未能形成;三是受资金、项目审批、运行成本高等因素影响,各区(县)再生水二、三级管网工程建设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
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城北、甘泉堡等区域加大再生水利用,统筹将再生水用于绿化、工业生产等领域,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一)做好再生水利用工作顶层设计
高质量完成《乌鲁木齐市城市高质量发展供排水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我市再生水设施布局和管网分区,加强再生水管网智慧化运行、监测系统,为我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提供规划保障。
(二)完善再生水利用政策体系,形成激励机制
积极落实《乌鲁木齐市再生水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规范再生水利用工作;推进水价改革工作,形成自来水与再生水合理比价关系,增强再生水利用内生动力,促进再生水利用工作。
(三)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
加强近两年建成的再生水管网项目的运营管理,并将再生水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纳入年度供用水计划和“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计划目标任务,通过管理措施,提升我市再生水利用率。
(四)加快再生水水源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一是加强近两年建成的黑沟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等5个再生水管网项目的运营管理,提高再生水利用量;二是续建、新建河西三期、河马泉新区及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加大再生水水源工程建设;三是加大工业使用再生水的力度,加快推进红雁池一、二电厂再生水利用技改项目及甘泉堡经开区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四是加大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米东区污水厂北部片区再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智慧清洁节能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综合工程一期等6个项目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二、三级管网建设,扩大再生水配置的覆盖面积。
(五)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再生水利用的重要意义、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传播国内外先进经验技术,科普安全利用知识,提高公众对再生水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5年4月11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联 系 人:蒋润强 联系电话:0991-461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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