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28
18:17
来源:
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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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淑惠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再生水水费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水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对我市再生水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并提出了宝贵建议,经会同米东区政府、水投集团认真研究办理,我局作为建议的主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市级相关部门出台再生水水价相关优惠政策,协调市水投集团将泵站基本运行成本费用作为向米东区出售的再生水水价,鼓励再生水利用,进一步推广绿化和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节约水资源,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二、基本情况
(一)国家和自治区再生水价格管理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十部委于2021年1月4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 号)。2021年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健全价格机制,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
(二)再生水政策体系情况。2024年我局编制了《乌鲁木齐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方案充分与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海绵城市规划、慢行系统规划等相衔接,从城市发展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提出再生水利用目标,成功获批成为全国再生水试点城市;同年12月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再生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再生水利用管理。
(三)水投集团再生水价格情况:受我市地形影响,污水处理厂多位于城市下游,提供的再生水需通过泵站加压供给,成本较高。水投集团按照历年再生水运行情况测算,成本约2.39~3.03元/m³。目前向米东区出售的再生水水价为1.5元/m³,此价格已低于成本价。
三、未形成合理比价原因分析
我市南高北低的地势造成现状污水厂主要分布在城市北部,用户多数在南部,再生水利用大多需通过管道加压,导致再生水利用成本价约2.39~3.03元/m³左右,绿化自来水水价为2.05元/m³,再生水与自来水未形成良好的比价关系。
四、下一步计划
(一)规范再生水价格。水投集团计划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筛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再生水供水价格进行测算。目前,正在开展第三方机构的招标工作。后期将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测算结果与用户自主协商定价。
(二)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水价改革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现状,正在开展水价形成机制的研究,待达到调整自来水价格条件时,我局将配合市发改委,联合水投集团,通过价格听证,系统改革调整供水价格,形成自来水与再生水合理比价关系,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再生水利用工作。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再次感谢您对城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有好的建议和想法,欢迎随时与我局联系。
2025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水务局
联 系 人:吕威奇 联系电话:46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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