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天山区新疆新融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标牌编号:6530020)、天山区乌鲁木齐鑫金新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标牌编号:6530023)、沙依巴克区雪莲精品酒店(标牌编号:6530019)、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徽商投资有限公司白粮液大酒店(标牌编号:6530199)、新市区东方龙酒店(标牌编号:6530027)、经开区新疆组工大厦(标牌编号:6530135)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