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24
11:23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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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36 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授权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乌鲁木齐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市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关于承接乌鲁木齐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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