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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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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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秋实路地下管廊“2022·1·26”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212615时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秋实路地下管廊K1+0816号电力仓夹层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生产安全瞒报事故大起底的通知》(新安办202431号)要求,市安消减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2016年以来事故线索起底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市政府要求,对本事故提级调查。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20241122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水磨沟区人民政府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水磨沟区秋实路地下管廊2022·1·26”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事故调查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分析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水磨沟区秋实路地下管廊2022·1·26”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未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从夹层坠落至地下管廊一层导致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瞒报行为。

水磨沟区秋实路地下管廊“2022·1·26”一般高处坠落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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