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05

18:22

来源: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9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凌代表

  您好!您在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近视防控乱象建议收悉,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涉及哺光仪防控近视的经营主体多为中小学校园周边的“视力健康管理中心、视光视力矫正中心”等门头。哺光仪是一种用于近视防控的医疗器械,其原理是通过特定波长650nm红光的红光照射眼底,会使眼底黄斑中心凹的脉络膜增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光学眼轴,来达到控制眼轴控制近视度数过快增长。然而,近年来哺光仪市场发展迅速,也暴露诸多问题,虚假宣传、伪科学产品增多对此,市场监管、卫健、教育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分级分类监管升级。国家药监局为规范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注册管理工作,要求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各省、自治区局不得再受理相应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申请。202471日起,未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

(二)开展近视防治检查。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哺光仪类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关注经营或使用未经注册哺光仪类产品哺光仪作为三类医疗器械只能在医疗机构内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形,依法依规采取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卫健委对相关医疗机构、验配中心、部分中小学开展监督检查采光照明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三)规范近视防治宣传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表述,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从严整治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宣传近视防控效果等虚假违法广告。卫健委就中小学开展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预防和矫正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告诫学生前往正规医疗机构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联合卫健委、教育部门、医疗机构等开展多维度、多形式的近视防控宣传活动,从而提升公众的护眼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哺光仪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依法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三是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规范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行为,严禁医疗机构虚假、夸大宣传,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强指导和检查,切实规范近视知识科普宣传活动。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