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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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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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各项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健全公开机制,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务公开17条,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3条,预决算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6,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始终恪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保密审查关,严防格式不规范、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表述有错漏等问题。同时,压实专职人员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清晰、管理到位、落实见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由专人对局网站中机构职能、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预决算信息四大模块进行经常性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深入抓的工作格局,并将其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2025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5216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创新性和多样性有待增强。部分解读材料仍以文字为主,内容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和严谨性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的了解、对公开范围边界的把握、新媒体的运营等需要持续培训和强化。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聚焦林业草原园林领域重点工作和民生关切事宜,对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方面综合运用图表、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二是及时发布、更新重要政策法规、措施解读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林业草原园林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务公开长效监督机制,常态化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进行清理整治。三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平台操作、经验交流等方式方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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