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途径,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202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定期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有效。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条,其中通知公告7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2条。通过诚信中国网站对外公示行政许可事项2件,共公示办理案件48件,其中普通案件9件,简易案件3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履行告知义务。2022年,共按时签收、办结依申请公开件3件,申请主体主要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围绕持续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信息公开,深入解读城市管理最新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225号)的要求逐条整改,并建立了整改台账。同时,开展了全面深入自查,除了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还对其他公开内容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要求对照问题精准整改,力求做到边整改、边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城管局网站已整合入市政府门户网站并正常运行。(网址为:http://www.urumqi.gov.cn/wlmqs/c119241/bm_com_list.shtml),通过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能正常访问和正常显示。网站设置通知公告、内设机构、政务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四个板块,其中“通知公告”用于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条例、通知、公告等内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开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等;内设机构主要是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简介、机构简介等;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结合政府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城管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程序,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科室、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应用《条例》处理问题不熟练;二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解读力度有待提高。针对以上问题,一是我局加强培训力度,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通过图表、图片形式,突出政策重点、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质量。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总结学习经验,强化创新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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