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乌鲁木齐城区禁鸣喇叭降低城市噪声污染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依据自身工作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有效治理城区车辆违规鸣笛现象,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与城市生活环境,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围绕市民反映的机动车违规鸣笛问题采取多项举措,进一步强化机动车违规鸣笛的管理与治理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
一是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宣传矩阵,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联合电视台、电台等传统媒体,高频次推送“静音出行”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短片,普及禁鸣知识,营造文明行车氛围;二是依托“974、949”交警直播间开展可视化电台直播,每日早晚高峰时段实时播报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同步开展禁鸣提示与交通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禁鸣意识;三是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打造文明示范路口,组织志愿者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违规鸣笛的危害,倡导规范使用喇叭,公众文明出行;四是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深入辖区校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向学生普及车辆文明用喇叭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带动家长,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强化路面治理
一是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引入先进技术手段,与国内知名声音监测设备厂家合作,在乌鲁木齐试点安装两处车辆鸣笛监测设备。通过该设备对车辆乱鸣笛、噪音扰民等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测、精准定位,对违规车辆实施“点对点”教育与处罚,提升执法效率与震慑力;二是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将规范使用鸣笛纳入驾驶员文明交通学习、驾校培训、“学法免分”及各类交通出行专题培训课程体系,系统讲解违规鸣笛的危害与正确使用规范,强化驾驶员责任意识,从源头培养文明驾驶习惯;三是鼓励社会监督共治。依托“乌鲁木齐交警”公众号、警保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建立违规鸣笛行为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市民对身边违规鸣笛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公安交管部门对举报信息及时受理、核查与处置,形成全民参与的治理格局。
三、优化交通组织
一是持续推进城区路面交通组织优化工作,综合运用“绿波带”、“车道瘦身”、“路口渠化”、“交替通行”等集约化管理措施,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因交通拥堵引发的违规鸣笛行为;二是试点引入第三方专业信号配时维护单位,对城区交通信号灯进行科学化、精细化配时调整,优化交通信号系统功能,进一步改善交通通行环境,降低违规鸣笛发生概率;三是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及直播间,每日早晚高峰时段实时发布城区交通路况信息,为驾驶员提供精准出行指引,引导其合理规划路线、规避拥堵路段,减少道路拥堵导致的焦虑驾驶与违规鸣笛,助力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与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会持续推进机动车违规鸣笛问题的治理工作,通过采取强化执法、科技助力、交通优化和宣传引导等综合治理手段,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联系人:满志明 联系电话:0991-480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