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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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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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编制此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持续深化自贸、口岸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突出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等常规公开栏目的内容公开,完成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及各类专栏内容的动态更新工作,本年度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渠道、多途径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提高申请公开便民服务水平。2025年度,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不断完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对发布的内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申请建立并完善部门网页,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设置,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定期对网站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

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相关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上传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得当,杜绝泄密、表述不当等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span>⠂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成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薄弱。对于可能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潜在公开信息,缺乏主动挖掘与公开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问题,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将积极做好整改提高:一是不断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可访问性和公众参与度。规范内容审核。制定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标准,明确规定公开信息需包含详细解读、背景介绍、数据说明等要素。设立双人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由业务科室人员与信息公开专员分别从业务准确性与内容可读性角度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精准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乌鲁木齐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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