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4234次   【字体: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

办公时间: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1-4625200

负责人姓名史强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市发改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统筹协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和我市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区及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汇总分析我市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我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拟订我市推进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西部大开发相关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市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我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我市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我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招投标配套制度、综合性政策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我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监督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全市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规划、布局。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编制我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我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一研究拟订全市电力、电网以及煤炭、煤层气、煤制燃料、新能源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能源发展统筹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工作统筹协调清洁能源取暖、农村电网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协调推进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电力新兴领域发展组织开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能源行业标准实施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做好电力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我市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研究提出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油、应急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发改委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发展规划科。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并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领域规划衔接、平衡各区、各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编制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城镇化重要体制改革、政策和试点示范等工作研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

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研究并提出我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分析我市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分析、评价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法规科。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承担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协调与衔接工作组织、参与、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建设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经济运行调节科。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承担降低企业成本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汇总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研究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建项目及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项目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研究提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全市重大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库和重点前期项目储备库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评审和报批指导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竣工验收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后评价有关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和完善投资项目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投资项目行政许可事项。

产业协调与高技术产业科。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统筹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综合分析我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基础设备设施、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交通与经济贸易科财政金融与利用外资科。研究

提出交通运输、内外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交通运输、经济贸易、流通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发展状况承担我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模、投向开展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国际产能合作提出推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对策建议研究提出防范融资风险的对策建议负责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开发区规划、布局和设立等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外宣和招商引资工作跟踪分析财税、金融、保险等情况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宣传工作推进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开展技术交流、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相关工作承担我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十二新能源与电力科。拟订实施全市电力、电网、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统筹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统筹协调清洁能源取暖、农村电网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电力经济运行协调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协调推进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电力新兴领域发展。

十三能源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全市煤炭、煤层气、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编制煤炭资源开发矿区总体规划组织开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能源行业标准实施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组织开展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做好电力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科。综合分析我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农业农村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农村经济、林业、水务等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国土开发整治、土地利用、地质矿产勘查、基础测绘、重点流域规划并协调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地区间的横向经济协作研究拟订我市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确定、项目规划、资金投放、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协调、指导对口帮扶和水库移民等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与就业消费科。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人口中长期规划负责专项计划的审批、审查、上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民政等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促进消费、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六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科。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任务承担我市部分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七价格监测科。负责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价格监测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组织起草价格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承担专项市场调研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发布、反馈市场价格信息负责价格综合协调工作。

十八收费管理科。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制定和调整本市管理的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政策负责全市收费公示工作按规定做好国家、自治区收费系统的数据录入、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协调处理收费争议指导区收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房地产含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公有住房和廉价租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的价格管理办法及指导性价格标准。

十九产品与服务价格科。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有关能源、交通运输、工农业产品等价格调整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实行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负责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进行监管实施最低保护价或最高限价参与重要商品的储备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邮电资费、旅游、公交、出租车等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负责管理全市土地、建设系统含中介服务收费研究提出交通运输、旅游、城市供热、供水等领域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相关价格政策和措施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行为。

二十民营经济发展科。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营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二十一一带一路开放合作科。研究拟订乌鲁木齐市推进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开展乌鲁木齐市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和重点领域国际合作统筹协调乌鲁木齐市推进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专题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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