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02
15:44
来源: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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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已经2024年10月12日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同时废止。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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