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10
16:0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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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307-046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095143号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抵押权 |
650106008001GB00059F00250017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33号天然理想城住宅小区10#底商住宅楼3单元601室 |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07日
经办人:丽娜·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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