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5/26
18:4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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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522-072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2013304670号 |
尹晨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4800025GB00019F00010040 |
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96号金阳卫星花园二期B栋4层商业6 |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2024)湘0121执恢15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湘0121执恢150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2日
经办人: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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