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27
17:14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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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新疆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第6期总第165期)“计价依据解释”中发布安装工程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项定额调整说明,根据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调整编制了《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项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估价表与2020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二、原2020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第五册砖、混凝土槽沟定额子目5-2-1、5-2-2、5-2-3、5-2-4;第十册砖结构剔堵槽、沟定额子目10-11-157、10-11-158、10-11-159、10-11-160、10-11-161,混凝土结构剔堵槽、沟定额子目10-11-162、10-11-163、10-11-164、10-11-165、10-11-166,第十一册开槽定额子目11-4-1、11-4-2,共计16条子目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停止执行。
三、本估价表自发布之日起在乌鲁木齐地区范围内执行。
本估价表由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由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项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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