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27

17:14

来源: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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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项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新疆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第6期总第165期)计价依据解释”中发布安装工程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项定额调整说明,根据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调整编制了《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估价表与2020版《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二、2020《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第五册砖、混凝土槽沟定额子目5-2-15-2-25-2-35-2-4;第十册砖结构剔堵槽、沟定额子目10-11-15710-11-15810-11-15910-11-16010-11-161,混凝土结构剔堵槽、沟定额子目10-11-16210-11-16310-11-16410-11-16510-11-166,第十一册开槽定额子目11-4-111-4-2,共计16条子目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停止执行。

三、本估价表自发布之日起在乌鲁木齐地区范围内执行。

本估价表由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由乌鲁木齐建筑市场运行服务中心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砖结构和混凝土结构的配管剔堵槽、沟4项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

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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