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09
12:37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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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我局起草的《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及起草说明,前期已通过座谈会、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民意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wlmqsjtj@163.com或传真至:0991-4886312。
2.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24:00时。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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